疫情租赁合同纠纷判案

  • 疫情租赁合同纠纷判案(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)

    “你不租,我不退!”,调和了〖A〗、“你不租,我不退!”的纠纷最终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,被告退还原告9105元,原告撤诉。纠纷背景:2019年11月底,原告于某与被告罗某签订了平湖一间地下商铺的房屋租赁合同,合同生效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,期限为一年。原告一次性支付了押金3600元和未来一年

    2026年04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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